10月20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了2017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评价审核通过名单,共有43家经营主体达到标准,通过审评,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10月26日。
自今年4月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省内持有合法经营资质,坚持守法经营,近三年未受到监管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的食杂店、超市、市场参加创建活动,指导示范创建单位认真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前期,在"自愿申报”的原则下,经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初审,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47家食杂店(超市、市场)成为贵州省级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拟创建单位。9月,创建工作进入评价审核阶段,依照成熟一个、审定一个原则,由管理部门、协会、媒体、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组对照标准对参与创建的各经营主体进行逐一评审,经审评,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标准的经营主体共43家,其中:食杂店14家,超市17家,市场12家,地域涵盖全省9个市州,1个新区和2个省管县。
示范创建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自律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活动就是要发挥创建单位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其他食品经营主体比、学、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公示结束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超市、示范市场,颁发牌匾并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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