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
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总局
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
抽检了
餐饮食品、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糕点、
酒类、
粮食加工品、
乳制品、
食用农产品、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水
果制品、
调味品、
饮料12大类食品117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6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6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调味品16批次、饮料1批次。其中检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金帅蔬菜店经销的小芹菜,克百威的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 0.02 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绿之源蔬菜店(久治县)经销的小芹菜,克百威的值为0.06mg/kg,标准规定为≤ 0.02 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